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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夜裡,接獲一位狂熱的女粉絲當面警告,要我每一件事情,每一個故事,最好一次講完,不要隨便跑去喝水,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,告我故弄玄虛,奧戲拖棚,她不是別人,正是我丈母娘的女兒,我女兒的媽,也是在下的牽手,敝人的老婆,這傢伙手法俐落,手段兇殘,做事極有原則,說的到做的到,為免與她歹面相看,對簿公堂,就趕緊來把琳琳的事講完吧!

話說週日當晚,咱家表面上風平浪靜,但因老婆隔天一早要上台北開會,女兒暫住奶媽家一晚,少了個伴,造成兩人都嚴重失眠,又為了怕彼此被對方笑話,只好裝睡,大家知道嗎?裝睡原來比睡不著還痛苦耶,不能隨便翻身,連呼吸都要注意頻率,總之,很辛苦,真的很辛苦的啦.

好不容易天亮了,沒等懶人鬧鐘響第二次,我就起床了,做好梳洗,穿好衣服,照例要上神明廳去燒香,經過琳琳房間,呦,房門開開,人不在,才7:10,這麼早就去上工了喔?真的比大人還辛苦,實在令人心疼,聞之鼻酸啊!

這時老婆因為要出遠門,特別檢查手機狀況,結果發現凌晨1:20有未接來電,是琳琳打的,再看到大門未曾開過,仍然上鎖,而車庫裡琳琳的車不在,還記得嗎?昨晚她的車是在的,當場我跟老婆才恍然大悟===琳琳昨晚沒有回來,她是下班後先把車騎回來,再由友人開車載她出去,到凌晨一點多才回來,但老婆回家時以為她已回來,就把門鎖了,琳琳回來時因為進不了門,又不敢按門鈴,就打老婆的手機求救,誰知我老婆的手機只是裝飾用,都放在包包裡,不會隨身攜帶的,於是她只好又騎車出去,嚴格來講,現在應該是下落不明了!

我立刻要老婆打電話給琳琳她媽,把這情況跟她講清楚,別出了事家長都還不知道,為免老婆又說我拖沙,歹戲拖棚,當天盤中罵了幾次客戶,上了幾回廁所這些我就不講了,時間來到晚上,老婆說她打過電話後,琳媽(簡稱啦)當然很生氣,要琳琳立刻隨即馬上回新竹,經過一翻逼問,不問還好,只是生氣,問了之後差點中風,原來琳琳經過當天的折騰後,因為求救無門,於是騎了車跑到太平她同事家去睡,而到底真是太平同事家,或是另有其”床”,死無對證,不得而知,此為中風原因一,更令人生氣的,是她阿姨就住我家附近,舅媽住處也離她們公司不遠,而且她們都是夜貓子,一點多她們都還沒睡,琳琳為何捨近求遠,要跑到太平去呢?這些事情,當然不在我管轄範圍裡,就由琳爸琳母自己去處理啦,我真擔心她會不會像之前看過的影片中,那個菲佣對小孩一樣被踹,或是像那個小妹妹被丟掉熱水鍋裡煮,到時候記者會不會到我家來拍琳琳的遺物?而我需不需要先去”些兜”一下呢?

說到這裡,我真的很矛盾猶豫又頭痛,琳琳住我家,我必須留意她的生活起居,她有異常行為,我理應跟她家長聯繫,而這個動作,就好像我這個四十來歲,可以當她爸的人,在抓她的扒一樣,很不光明正大,做與不做,這分寸怎麼拿捏,誰來教我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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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osh0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