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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十多年的好友住新竹,有兩個女兒,剛認識時分別上小一與小三,現在都上大學了,老大琳琳唸僑光,就離我家不遠,過完暑假要升大四了,原本是跟外婆和舅舅住在後站那邊,三個月前因為舅舅要搬家,新家較小,為了減輕長輩的壓力,於是好友跟我商量,是否把空房間讓琳琳借住一年,房租照付,我因為是小家庭,三樓兩個房間隨時空著等客人,現在好友開口,豈有不答應的道理,房租?三八兄弟,當然免了,等中頭彩再分我一半就好了!

好友要我把琳琳當成自己的女兒,該差遣該罵的,不用客氣,我也真的很用心關照她的生活起居,生怕對好友不好交代,只是她住進來幾天之後,我還問老婆琳琳到底是住進我們家了,或者只是先把東西搬來而已?怎麼我好像都沒看到她呢?老婆告訴我她已住進來了,但因為要打工,早出晚歸的,才會碰不到面........

琳琳進住後一個月的某天,好友夫婦來電說週末要下來修理人,原來琳琳一週只有19堂課,但兩個月內竟曠課45節,據琳琳解釋是學會正在交接,很多事要忙,她都是請公假,但有些假單老師忘了送出,去改一下就好了,好友跟她說再有曠課,乾脆就休學回家幫忙帶小孩好了(琳琳媽媽是專職褓姆),我找了個老婆晚班,而她當晚"剛好"不用打工的機會,告訴她說她父母要求的不是像高中之前一樣,每科都要幾十分以上,而只是要求她好好去上每堂課,把剩下的一年唸完,拿到文憑就好了,她告訴我她知道了,而且父母都專誠下來開罵了,她不敢再犯了,當時我心想,琳老師勒,阿妳爸媽如果沒殺下來,妳就還要繼續翹課下去是嗎?當場心涼了75%,....待續,再寫下去,我要造口業開罵了,容我先冷靜一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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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osh0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